5月4日,两名男子路经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时,在无人售货机购物后,竟然对用脚连踢无人售货机直至机器损坏,最终,两名男子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双双被拘留。
2019年5月4日10时许,城关派出所接到赫章县双河街道的李某报警称:其设在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的自动贩卖机被人损坏,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。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,遂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并将违法嫌疑人曹某、汪某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。

现查明:2019年5月4日10时许,曹某(男,18岁,赫章县白果街道人)与汪某(男,18岁,赫章县雉街乡人)等人路径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时,在一台无人售货机处,曹某掏出手机扫描无人售货机上的二维码付费后,成功购买到物品,随后,曹某、汪某2人无故用脚踢坏无人售货机的违法事实。
目前,曹某、汪某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