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广西梧州市禁毒部门发现辖区有人从事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。经过精密侦察和精心布局,梧州市公安部门对犯罪分子进行了抓捕,在制毒现场查获了疑似制毒原料麻黄碱20多吨,疑似成品、半成品冰毒共计144.5公斤。
从新闻上看,现场被查获的有疑似成品、半成品冰毒共计144.5公斤。那么,被查获的半成品冰毒属不属于毒品?
虽然半成品的冰毒不能供人吸食,但是再经过几道工序,就会成为可供人吸食的毒品,危害性大。因此我国规定,在制造毒品过程中发现的毒品半成品就是毒品。
半成品冰毒=成品冰毒的50%重量?
在毒品犯罪案件当中,毒品的重量并不是按纯度来计算重量。假设在这次查获的半成品毒品中,有10公斤半成品冰毒纯度是20%,另有10公斤半成品冰毒纯度是10%,在计算重量时,还是以20公斤计重。并不是按2公斤(10公斤*20%)+1公斤(10公斤*10%)=3公斤计重。
法律规定:
《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(法[2015]129号)第二条第三项规定,制造毒品案件中,毒品成品、半成品的数量应当全部认定为制造毒品的数量。 |